华夏博华
华夏博华北京书画院个独资
存续法定代表人
杨*宁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0.1万(元)
所属行业
文艺创作与表演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1110115MAEU75WU00
纳税人识别号
91110115MAEU75WU00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25-08-19
企业类型
个独资企业
营业期限
*** 至 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北京市辖区大兴区
核准日期
2025-08-19
注册地址
北京市大兴区天华街9号院18号楼8层809
经营范围
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文具用品批发;文具用品零售;图书管理服务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图书出租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文具制造;法律咨询(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);平面设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出版物印刷;出版物零售;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发证服务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营业性演出;印刷品装订服务;文物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