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同方
辽宁同方丹东律师事务所
存续法定代表人
蒋*龙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30万(元)
所属行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31210000MD83377567
纳税人识别号
31210000MD83377567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26-08-17
企业类型
律师事务所
营业期限
行政区划
辽宁丹东市元宝区
核准日期
2026-08-17
注册地址
国贸大厦写字间1706室
经营范围
1.接受民事、行政案件当事的委托,担任代理参加诉讼;2.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、被告的委托或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,担任辩护;3.接受自诉案件自诉、公诉案件被害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参加诉讼;4.接受委托,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5.接受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6.接受委托,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;7.解答法律咨询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;8.其他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律师业务。
